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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建市函〔2024〕865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各有关企业:
近期,我厅多次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个人信息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企业非法使用。为切实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泄露风险的防范意识,遏制不良企业违规占用他人信息、严厉打击从业人员违规挂证的行为,现对山西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人员信息登记时限做出以下调整:
一、针对企业已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录入但未上报的(即审核状态为“未上报”),7个自然日后自动对该企业相关人员信息进行删除。
二、针对企业已进行人员信息上报但地市主管部门未审核的(即审核状态为“企业已上报”),30个自然日后自动对该企业相关人员信息进行删除。
三、针对企业已进行人员信息上报但地市主管部门审核不通过的(即审核状态为“地市审核不通过”或者“地市退回”),30个自然日后自动对该企业相关人员信息进行删除。
删除后的人员信息可重新在企业进行登记录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23日
(主动公开)
13691350019
11058486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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