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3521152891
微信服务号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除企业外资退出、国有企业改制两种情形外,不予办理重组、合并、分立事项。
上一条专家审查意见公示为不同意的企业,如何查询具体意见?
下一条如何下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
13691350019
1105848699@qq.com
热线电话
关注我们
扫码关注我们